嘉峪关市2017年空气质量监测报告(12月)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来源: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恢复默认

1.点位布设及监测项目

嘉峪关市12月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内容包括6项环境空气监测项目(本月无降水)。环境空气设2个监测点,监测点为市气象局、酒钢宾馆,监测内容包括SO2NO2PM10PM2.5COO3。具体见表1-1

1-1  点位布设及监测项目一览表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环境空气

市气象局、酒钢宾馆

SO2NO2PM10PM2.5COO3

2.监测频次及方法

2.1监测频次

本月SO2NO2 PM10PM2.5CO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每小时测1个浓度值,日均浓度以24小时平均浓度计算;O3采用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每小时测1个浓度值,日均浓度以连续8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计算,共监测31天。

2.2监测仪器及方法

监测仪器及方法见表2-1

2-1  监测仪器及方法一览表

项目

使用仪器

监测方法

测量范围

SO2

EC9850SO2自动监测仪

紫外荧光法

050mg/m3

NO2

EC9841NOx自动监测仪

化学发光法

025mg/m3

PM10

BAM-1020PM10自动监测仪

β射线吸收法

010mg/m3

PM2.5

BAM-1020PM2.5自动监测仪

β射线吸收法

01mg/m3

CO

EC9830(一氧化碳分析仪)

非分散红外光度法

0200ppm

O3

EC9810(臭氧分析仪)

紫外光度法

020ppm

3.评价标准

本次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结果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

4.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范围为5ug/m341u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标准:150ug/m3),无超标现象。

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8ug/m353u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标准:80ug/m3),无超标现象。

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2ug/m31217ug/m3,其中有5天日均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标准:150ug/m3),超标率为16.13%

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0ug/m3175ug/m3,其中有2天日均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标准:75ug/m3),超标率为6.45%

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50mg/m31.10m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标准:4mg/m3),无超标现象。

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浓度范围为53ug/m383ug/m3,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标准:160ug/m3),无超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