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疗改革带动9月份嘉峪关市医疗保健类价格变动明显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来源: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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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通知,自8月30日起,嘉峪关市市医院、中医院、酒钢医院等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嘉峪关市公立医院医疗改革全面实施。

  9月份,嘉峪关市医疗保健类价格与上月相比上涨12.0%,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09个百分点,成为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第一要素。其中药品类价格下降明显,但医疗服务类价格上涨明显。从分类看,中药类价格下降1.8%,西药类价格下降5.4%,滋补保健品类价格上涨5.1%;医疗服务类价格上涨26.3%,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价格上涨60.5%,诊断类价格上涨8.9%,治疗类价格上涨20.5%,康复类价格上涨10.1%,中医医疗服务类价格上涨10.5%。 

  公立医院医改实施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类按实际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含中药饮品),取消药品加成,药品类价格下降明显;同时,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初步确定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75%、同级财政补偿1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10%的比例分担,补偿机制的调整使得医疗服务类价格上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