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0203 文号 嘉政办发〔2017〕199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12-28
名称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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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4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甘政办发〔20171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战略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逐步形成以自主创新、自主品牌为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可持续创新发展模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牌为核心,以本市产业集群为依托,以品牌建设带动经济发展为目的,围绕商标注册、管理、运用与保护,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不断提升我市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我市由商标向品牌强市转变。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和保护的工作机制。并形成以促进自主品牌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体系。全市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商标认知程度明显提高,商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市场主体商标品牌竞争意识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以自主品牌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体系,商标注册数量持续增加,自主品牌的市场价值明显提升,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充分发挥商标在市场中的引领作用,建立起品牌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具体目标包括: 

  (一)商标总量持续增长。2020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到900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零的突破。 

  (二)品牌商标稳中有增。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持续增值,商标在整合资源、吸引资金、开拓市场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商标富农”、“商标兴企”作用更加明显,带动品牌经济加快发展。  

  (三)商标品牌管理不断优化。构建“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格局。初步建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商标查询、宣传、申报、审批、公示等一体化大数据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升管理层次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指导站,企业商标品牌联络员作用进一步发挥。 

  (四)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商标行业保护机制及自律机制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自我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商标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和提升制造业商标品牌。鼓励引导制造业依托科技进步,提升商标品牌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按照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积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产品商标,引导制造业企业制定品牌管理体系,鼓励一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开展自主品牌创建,以重工业生产为载体,重点围绕钢、铝两大千亿级产业链,以及机械制造、不锈钢、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筛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进行重点品牌培育工作,打造嘉峪关品牌经济。 

  (二)鼓励发展服务业商标品牌。鼓励服务企业注册并运用服务商标,创立服务品牌。重点鼓励培育现代商贸、物流、金融、旅游度假、餐饮、休闲农业、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 鼓励企业以商标品牌为纽带,采用连锁经营、商标授权许可、特许加盟等现代经营方式,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发展,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三)扶持发展农产品商标品牌。积极鼓励农户、养殖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商标,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鼓励农业企业创牌经营,实现以商标为纽带的订单农业。大力培育安全优质无公害、绿色环保、有机农(牧)产品商标,推进“商标富农”工程实施。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村经济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力争使全市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发展有新起色、新亮点、新突破,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努力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商标品牌。围绕全域旅游大发展,强化发展以长城旅游为中心的旅游产业商标。突出长城文化、大漠自然风貌、祁连山风光、民族风情艺术等特色,形成以长城旅游为中心,特色旅游产业和旅游工艺品为辅助的“旅游产业圈”。着力打造世界文化遗产地“万里长城—嘉峪关”、 悬壁长城、“万里长城第一墩”、“地下画廊”魏晋墓砖壁画、七一冰川、东湖生态旅游景区等一批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标志性人文、自然景观旅游商标品牌。有效保护嘉峪关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嘉峪关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细化工作举措,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二)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实施商标战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环境,制定帮扶措施,确定一批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实施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政府奖励制度。根据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办法》(嘉发〔201618号)规定,引导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个体工商户及非公有制企业注册商标,积极开展创名牌商标活动。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100万元,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  

  (三)强化服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引导和服务上做文章,积极发动、引导、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和其他组织做好商标注册工作和推进品牌发展工作,当好商标注册的指导员、服务员、督导员。一要对有市场前景可以注册而未注册的产品(服务)商标,动员其尽快申报注册商标;二要对产品已经定型的企业,引导其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进行商标注册;三要对具有浓厚地域特点和市场前景看好的农产品,动员其申请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四要将我市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旅游、人文、自然景观及文化遗产等商标资源列为重点保护的对象,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商标注册建议,切实保护本地商标资源。  

  (四)加强基层建设。在全市开展品牌商标指导服务站创建活动,结合商标发展情况和产业特色,以点带面提升商标指导站的服务水平。商标品牌指导站要通过建档立库、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方式,做好对联系企业的商标指导、品牌创建、商标培育、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维权和申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等工作,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强品牌保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维护商标市场的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体系,认真做好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商标权利人投诉。建立全面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商标侵权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与商标权利人的沟通,扩大案件线索,追查假冒侵权源头。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重点打击假冒、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 

  (六)提升品牌价值。鼓励品牌商标企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经营策略,加强商标品牌的层级化、差异化管理。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鼓励品牌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用活无形资产,加快市场融资,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加强商标品牌资源开发利用,支持企业以商标品牌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合并,通过商标授权、许可、转让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盘活闲置商标资源。鼓励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商标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题,助推经济发展。创新商标权资本化运作方式,拓展利用渠道,大力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