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5日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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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第95号
题目:关于完善和推进农村道路亮化工程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刘凤花、鲁建民、龚永兵
主办单位:建设局
答复: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三镇居民的人居环境,村镇道路体系不断健全,农村居民点太阳能路灯安装完善,有效的改善了三镇居民的出行环境。
由于我市嘉文路属村镇道路,农村道路设计相关规范中没有路灯设置要求,该道路在建设时未配套安装亮化设施。随着我市三镇村与村、村与组之间道路路灯安装的需求大增,今后市政府将安排资金,逐年配套安装完善农村道路路灯,届时将有效改善嘉文路的照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