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5日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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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号
题目:关于协调解决部分居民小区邮件投递问题的建议
提建议代表:张惠芸
主办单位:房管局
答复:1997年我市居民小区集中安装的信报箱,由于使用率极低,这些信报箱基本闲置。鉴于部分小区住户有安装信报箱的诉求,2013年10月22日,我市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楼信报箱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嘉房地管字〔2013〕205号)。根据《通知》要求,自2012年8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凡没有信报箱建设内容的,增加信报箱建设内容。未设置信报箱或者设置的信报箱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工程质量验收方不予验收通过,此项规定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甘肃省邮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下一步我市将协调市邮政管理局、各社区服务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住宅小区邮件投递机制,合理安排邮件投递时间,建立邮政投递车辆实名制登记制度,设置邮政投递车辆专属门禁识别方式,取缔邮政投递车辆出入小区收费制度,更好的为我市广大居民提供舒适便捷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