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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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政发〔2017〕105号 签发人:丁巨胜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全体代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市政府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好每一件意见建议。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会议期间及会后,人大代表共提出128件意见建议,交由市政府承办的125件。其中,财经工贸类5件,城建环保类45件,司法交通类18件,科教文卫类21件,农村水利类10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22件,社会公益及其他类4件。经过市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125件意见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满意及基本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已向代表作了书面答复,并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和人事工作委员会备案。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57件,占承办件总数的46%;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42件,占承办件总数的34%;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26件,占承办件总数的20%。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办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接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后,市政府立即进行统筹安排,根据意见建议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征求相关单位对任务分解的办理意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2016年1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交办会,对办理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会上印发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6〕119号),将125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分解交办到48个职能部门。会后,市长、各分管副市长分别与分管部门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办理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后,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经办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办理人员和办理时限,形成了领导重视、责任清晰的办理工作格局。
二是领导参与,全程推进。市政府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巨胜同志亲自协调办理有一定难度的意见建议,多次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各副市长对分管部门意见建议全程指导协调,督促办理。各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分管,全程参与办理,对答复件严格把关,保证了办理工作有序进行。如:“12号:关于在东湖景区铺设环湖塑胶跑道的建议(A类)”。市政府高度重视,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将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协调全市各类体育场馆、运动场所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对东湖、迎宾湖环湖主路铺设健身步道)列为2017年为民办实事之一。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巨胜同志专门指出:“为民办实事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今后为民办实事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民以及市民的意见建议,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列为民生实事,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目前,东湖环湖主路铺设健身步道已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迎宾湖环湖主路铺设健身步道正在施工中。提建议代表张碧花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一方面注重办理规范,提升办理水平。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建议的办理、沟通、答复、落实等各个环节,为办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注重沟通协调,提高建议落实率。各承办单位落实与代表沟通联系“三见面”制度,即办前了解代表意图,办中向代表通报工作进展,办后征求代表意见建议,三次见面均填写《代表委员沟通联系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代表等形式,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增强了办理工作透明度。代表积极参与到办理答复的全过程,感受和了解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提高了办理工作满意率。
(二)创新方式,突出重点,办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突出重点,着力增强办理工作实效。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研究解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市政府各责任领导按照工作分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视察等形式进行督办。各承办单位积极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督办意见,认真落实责任,创新办理措施,着力加以解决。如:“2号:关于清理转播台附近垃圾的建议(A类)”。今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巨胜同志深入基层一线,对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重点区域进行督查,全市各部门扎实推进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工作,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宜居环境。目前,转播台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代表表示满意。
二是加强联系,着力协调办理工作关系。市政府切实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主动汇报办理工作进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市政府办公室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办理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承办单位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坚持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作为一项制度,切实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各主办单位加强与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办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极大地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如:“4号:关于西环南路和雄关小区增加安装路灯的建议(A类)”,“25号:关于完善绿化火车站沿途道路设施的建议(A类)”,“23号:关于富强市场西门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C类)”,市建设局把“办实事,求实效”放在首位,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办前走访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增强建议办理针对性;办中多次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倾听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措施;办后回访,虚心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虽然“23号建议”因政策等客观因素限制,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解决,但是通过反复的沟通联系,代表们都表示能够理解,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三是深入调研,着力推进办理工作创新。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讲求实效为目的,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大问题不绕道、尽力解决;难问题不拖拉、尽快解决;老问题不回避、尽量解决。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和代表反复提、多人提的建议重点办理,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如:“106号:关于整顿中小学校门口售卖三无食品的建议(A类)”。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通过严把食品经营准入,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固定门点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为全市广大师生提供了良好的教学环境。又如:“48号:关于规范市区机动车辆停放的建议(B类)”。市公安局为加强我市停车管理,在深入分析了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公共区域停车场泊位资源等现状的基础上,参考借鉴重庆、南京、兰州等地对机动车停车场的立法管理经验,制定了《嘉峪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对我市停车场的管理体制、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办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完善机制,持续创新督查督办手段。市政府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末算账”的工作思路,在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实地调研、进展通报等常规性督查手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探索开展邀请视察、联合督查。2017年7月7日,副市长马东彦带队,邀请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2017年8月,市委、市政府组织成立综合督查组,对人大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多种督查方式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了解每一件意见建议办理进度、核实落实情况及与代表的沟通情况、复查答复格式,对落实不力和格式不规范的答复要求重新办理或二次答复。确保了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跟踪问效,持续提升督查督办质量。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及时总结办理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已办结的建议及时答复,对承诺解决、计划解决的建议,进一步制定办理计划,明确办理要求,落实办理责任,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承办单位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涉及到多个承办部门的意见建议,任务分解还不够严谨科学,部门之间沟通也不够,协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一些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因受政策规定、财力状况、客观条件等多方面因素限制,目前还不能够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大落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对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围绕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意见建议,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探索新办法,拓展新思路,努力使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