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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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办的精心指导下,以提高依法审计水平、打造阳光审计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载体,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嘉峪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逐项分解任务到人,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人落实。按要求确定公开事项、上报程序,将审计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公开,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示。三是建立政务公开阵地。搞好审计网站建设,随时公开审计动态、审计结果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和审计人员获取审计信息。并通过网站等途径公开审计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和监督保障,方便社会群众沟通、联系和监督。加强与全国审计报刊、网站媒体和嘉峪关日报社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定期公开和披露审计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50条,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0条。自2014年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36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审计资讯。重点公开全市审计系统各类审计工作动态。
2.内审情况。主要公开内审的相关政策、上级要求,反映全市内审机构的工作动态。
3.机构和人事。公开审计局机构设置情况和职责分工情况等。
4.政策法规。主要公开审计方面的最新的法规政策及审计文书新的模式等。
5.部门预决算情况。主要公开市审计局年度预算及决算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微博、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嘉峪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嘉政办发〔2016〕61号)文件精神,市审计局通过认真学习掌握权责清单梳理要求,对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省审计厅审计行政权责清单,理清审计机关具有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监督权等权力内容及追责情形。一是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本着“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印了《嘉峪关市审计局权责清单及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手册》。二是深入推进部门决算和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公开情况。严格对照实施依据,对现有审计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逐笔逐项分类登记,确保行政权利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擅自增加或遗漏、隐瞒。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互动不够等。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形成全局人员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一家的事情。要增强所有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公开责任,彻底改变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
(三)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方便获取信息。所有通过其他平台公开的信息,都要本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在门户网站留存、备查。在提升门户网站技术稳定性的同时,加强栏目设置和优化,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政府信息主动推送、智能查找。
(四)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五)提高舆情研判水平与能力,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应在现有的舆情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舆情研判能力,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并与政府管理有关的事项,应做到第一时间回应,表明政府与人民群众共同面对问题的态度与诚意;还应基于严谨的调查研究,在查明真相的基础上,坦然面对质疑,勇于承认不足,切实改进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和误解。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准。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配备工作人员长期专门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使其有能力组织、指导、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