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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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嘉峪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嘉政办发〔2016〕61号)要求编制。全文由引言、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嘉峪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zw.gsjyg.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峪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建设西路5号三楼312室;邮编:735100;电话:6226229;电子邮箱:252521696@qq.com)。
一、概述
2016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协调督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呈现出“机制建设完善,公开主动及时,程序合法合规”的工作特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民宗委进一步加强由主任刘拉琴任组长,副主任殷锋为副组长,办公室及执法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能,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上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保证,要求各科室要从思想上真正对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所各自分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举办、开展常规化的督查落实。以提高财政工作动态的公开,要求全委干部职工每人每月报送1篇高质量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部门报送信息数量、质量严格审查。积极向嘉峪关电视台、嘉峪关日报社等新闻媒体投稿,及时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全年向市政府、市委及各类媒体报纸报送信息共计33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条,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1条,其它方式公开信息32条。
三、回应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涉及回应政策解决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的事件。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6年,我委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在加强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加强改进,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群众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