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7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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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嘉峪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嘉政办发〔2016〕61号)要求,由市财政局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365滚球网站门户网站(http://www.gsjyg.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峪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0号,邮编:735100,电话:0937-6318743,邮箱:czjbg8880@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信息公开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稳步提升财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履行职能,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上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保证,要求各科室要从思想上真正对政府信息公开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所各自分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别对党务、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及范围等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保证。
(三)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明确任务,举办、开展常规化的督查落实。修改完善了《市财政局信息宣传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政工作动态宣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每月报送1篇高质量信息。坚持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就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提出要求,定期对全局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四)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部门报送信息数量、质量严格审查。积极向嘉峪关电视台、嘉峪关日报社等新闻媒体投稿,及时宣传国家财税政策、全市财政动态等内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全年向市政府、市委及各类媒体报纸报送信息共计1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坚持主动公开财政政策法规、预算决算数据、财政工作动态等。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87条,其中通过嘉峪关市财政局门户网发布政府信息80条,通过雄关信息、政务信息、报刊、电视新闻形式发布信息107条。
(一)严格要求,认真审定公开内容。基于财政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始终坚持谨慎性原则。按照财政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将所有需要公开的数据信息一律配以详细的文字说明。对于未经局领导审核、业务科室确认的文字和数据信息,不能向外界公布。建立健全财政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严格遵守了“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过程中每个人员的具体责任。对单位信息设有专人报送、专人统计。在保密审查工作方面,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保密要求。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近年来,我局坚持向全市属预算单位印发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和指导各级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为保证公开质量,我局安排各支出科室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公开网址难以查找、公开内容不完整的预算单位进行了复查整改。进一步改进公开方式,在政府网站开设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将市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决算、市属部门预算、市属部门决算分别以专栏形式予以公开。同时要求市属各部门及预算单位也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2016年,全市预算单位均按要求完成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率达到100%。
(三)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公开采购项目信息。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也随之发布。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非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二是公开采购结果信息。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评审结束当日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三是公开投诉处理结果。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完毕,在下达《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未涉及收费事宜。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力度等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门户网站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定期维护更新信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加强对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长足发展。三是加强信息网站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财政信息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及时有效得更新信息,提升财政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